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操作
窑尾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对大气
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案
一、基本信息
2021年12月7日,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水泥窑窑尾CEMS-2000烟气分析系统正在运行。执法人员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录像发现,2021年11月18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对窑尾CEMS-2000烟气分析系统的烟温探测仪器进行操作。经调查询问,该公司中控室主任曾某发现窑尾烟气烟温出现异常,便安排电工李某在烟温探测仪器后端传输线路接线板上加装电阻器件,致使自动监测数据失真,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受到影响。2021年12月6日,李某拆除该电阻器件。
二、调查结果
该公司擅自操作窑尾烟气在线监控设施CEMS的PT-100型号烟温探测仪器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三、鉴定评估结论
经福建省历思司法鉴定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为13908.13元。
四、履行情况
该公司已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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