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德化县小学、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招收户籍在丁溪村、园丁社区、阳馨新村(阳山村户籍)、鹏都社区、官路社区1组[原园丁社区3组(龙湖街283号松茂楼1-5单元;龙津南路67、71号)、园丁社区7组(55-57号)、交警集资楼(龙津南路63号)原属园丁社区部分、丁溪村(41-43、52-60、62-63、73、78-80号)、龙湖街(203、219、239、255、285号)、龙津南路(65、99、107、109、125、127、137、139、141、163、165、165-1号、167、185号)、官路下(125、126号)、圳子口(22、42、43号)]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
微信扫码或识别上面的二维码报名,具体参照第七点: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四、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27日
五、招生办法
1. 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②城区户籍但不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以下简称“单一致”对象),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2.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招生程序和时间
1.6月18日前,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至少用1周时间在校门口张贴招生通告,并通过微信、LED等媒体强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2.6月21日-27日,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通过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两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有户有房”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凭户口簿统一在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单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单一致”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位的,于7月25日前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七、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八、报名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本服务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服务区域招生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以上招生事宜,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咨询电话:0595—23512828,15359607865。
德化县第三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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