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德化县小学、普通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即2017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2023年秋季,第二实验小学暂寄德化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世科点的二年级学生整体迁回第二实验小学;同时,2023年秋季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全部暂寄德化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世科点,由第二实验小学统一安排师资和管理,待二年级时整体迁回第二实验小学。
招收户籍在富东社区[百德畔山一号小区(城后路35号)、又一山小区(尚思巷98号,原墩仔盘11号、13号)、墩仔盘居民区(1、3、5、7、9号)除外];凤池社区[若学位不足,凤池花苑、凤凰花苑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凤凰社区[若学位不足,凤凰国际新购房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二实验小学剩余学位数实行电脑派位;无法安排在第二实验小学就读的,就近安排在第五实验小学就读(世居户除外)];湖前社区[包括官路社区1组由原来的湖前社区(购买金交颐园楼盘户口迁入湖前社区的除外)部分对象调入的适龄儿童少年];龙鹏社区[包括官路社区1组由原来的龙鹏社区部分对象调入的适龄儿童少年;住址在下尾坂已划入鹏都社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从2020年秋季起全部划入第三实验小学];浔中村13—15组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1日—27日
四、招生办法
1.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
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的,父母或父母一方也必须同户并提供出生证明),户籍与房产一致(该房产的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且产权比例应达到50%及以上,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寄户”学生一律回原户籍地就读或参加城区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②城区户籍但不符合“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以下简称“单一致”对象),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2.招生对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前,户口迁入超过截止时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招生程序和时间
1.6月18日前,学校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2.6月21日-27日,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两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通过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两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有户有房”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辖区“世居户”因拆迁等特殊情况只达到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有效证明,视为“两一致”同步申请入学。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如集体户、购买商铺、车库等的非住宅产权户等),凭户口簿统一在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辖区内适龄儿童”“单一致”栏目向招生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迟迁的“单一致”对象在户口迟迁栏目登记),学校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位的,于7月25日前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若学位不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六、报名方式
统一在网上(德化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注意事项:范围内招生报名信息审核采用双审制。分别由城区各小学及教育局初教股审核上传的佐证材料,采集汇总学生信息,并到公安局、自然资源局进行比对。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本服务区域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视为非服务区招生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其他学校,并将追究学校相关人员审核不严责任、家长造假证责任。
以上招生事宜,请各位家长互相转告。咨 询 电 话:0595—23553685,0595—23522685。
德化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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