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第二轮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乡振综〔2022〕7号)文件精神,对收入稳定超过当地监测标准、“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或自然消失的监测对象,可按程序,标识风险消除;对脱贫后购置商品房、非生产用途汽车、考入公职、有工商注册且注册企业正常运营以及家庭年人均收入远超当地监测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家庭无重病、重残、高额刚性支出的国定、省定脱贫户家庭,可按程序予以标识脱贫不享受政策。结合省市工作部署,县委乡村振兴办于2022年10月组织乡镇开展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对全县脱贫户进行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评估脱贫对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经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签字确认上报,现将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认定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工作情况予以公告。
一、不享受政策户认定
葛坑镇水门村省定脱贫户凌秀镇、蓝田村省定脱贫户苏明地,调整为脱贫不享受政策户。
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国宝乡佛岭村叶锦福,经村民主评议、公示、县审核,消除返贫风险。
经过本次防返贫动态监测动态调整,全县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脱贫户962户2553人(国定355户861人,省定607户1692人)。
德化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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