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转发《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专项清理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专项清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县财政部门组织所属预算主管部门督促采购人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工作。县直预算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自查和清理工作,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021年3月10日前,县直预算主管部门将自查和清理情况统一汇总并书面报送(需加盖公章)县财政局,相关电子材料可发送至县财政局邮箱。对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重点核查阶段。3月11日至3月20日,县财政部门对所属预算主管部门的清理结果进行核查,重点选取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采购项目。
三、县财政局自2月1日起开设举报邮箱czj@dehua.gov.cn,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箱,反映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的情况。
附件:《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德化县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张登芳 联系方式:0595-2359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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