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 方案(试行)》政策解读(文字版)
时间:2025-11-28 16:20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搞竹子深加工,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赵龙省长提出的“统筹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文化、竹工艺”的工作要求,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加快推进我县竹材分解点建设,完善竹产业加工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县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竹农增收,推动我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形成过程

      德化县纳入省林业局发布的“2025-2027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现代竹业重点县”名单,参照省内邵武、永安制定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实施方案的做法,2025年3月下旬,起草《德化县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方案(试行)》(初稿),初稿先后于2025年4月17日和18日征求了县直有关单位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通过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天(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6月13日)未收到反对意见;2025年5月20日发函征求了德化县竹木经营者协会的意见,未收到反对意见;2025年6月25日通过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7月至8月对全县竹材分解点进行了意愿及选址调查,最后修改形成《德化县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德化县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对建设主体、用途规定、合理布局、选址要求、用地规模、办理流程等6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一)建设主体。建设主体应为具备竹材加工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用途规定。竹材分解点仅限用于竹材收集、堆放、切段、剖分、拉丝等不产生废气、废水的物理分解场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条件的,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合理布局。各乡镇根据实际竹林分布、运输半径和产业需求科学规划布局,优先利用闲置林地,避免重复建设。

      (四)选址要求。项目点选址应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避开耕地、避开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区和居民区,确保场地安全;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位;避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范围控制地带,A级景区重点保护单位、保护点;避开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重点生态区位林、生态保护红线。

      (五)用地规模。竹材分解点应节约高效利用林地,科学合理布局,用地总规模由申请主体根据科学测算的实际产能需求申报,联合审核组依据公开透明的用地集约高效标准和审核细则进行论证后确定。禁止以用地规模为由排除中小微企业参与竞争。设施用房控制在单体、单层,高度不超过10米,建设主体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生产安全。用地集约高效标准和审核细则应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六)办理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申请报告、初步用地红线范围及建设方案,经林地、林木所有权单位同意,并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联合审核后确定竹材分解点选址,并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七)建议德化县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的实施方案(试行)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德化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泉州市德化生态环境局联合发文颁布实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德化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德化县瓷都大道180号

      联系电话:0595-2358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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