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方式
在商家(超市)设立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柜)。
二、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平价商店的商家(超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营业执照,在德化县城区经营,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具备电子结算系统,财务管理规范;
4.愿意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稳价惠民义务;
5.商家(超市)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等,没有不良记录。
三、经营品种
申报设立平价商店的商家(超市),销售的商品种类原则上不得少于10种,其中蔬菜类原则上不得少于5种。具体品种要涵盖粮食(晚籼米)、食用油(调和油)、猪肉(新鲜的猪腿肉、猪肋条肉)、鸡蛋(养殖场鸡蛋)、蔬菜(大白菜、包菜、上海青、西红柿、胡萝卜等)、水果(苹果、香蕉)等。
四、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4.稳价惠民承诺书;
5.商家(超市)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商家(超市)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6.平价商店建设资质申报表
五、确定原则
我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商家(超市)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对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开展实地调查,综合考虑人口分布、便民利民等因素,严格遴选确定商家(超市)为平价商店。审核确定设立平价商店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平价商店签订协议,授予“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平价商店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六、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德化县人民政府文教楼1号楼8楼806室)。
联系电话:0595-23522539
附件:德化县平价商店建设资质申请表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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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60200017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