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5-06-30 08:4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德化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4年上级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1380万元,支持一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的建设和提升。

    二、项目情况

    2024年,我县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补助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共计11个,补助资金总额1380万元。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1.春美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补助金额110万元;

    2.葛坑镇镇区文化公园建设,补助金额100万元;

    3.国宝乡南斗片区品质综合治理提升项目,补助金额100万元;

    4.德化县大铭乡灾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补助金额145万元;

    5.德化县桂阳乡灾毁基础设施修复项目,补助金额135万元;

    6.德化县西北片区全民健身中心,补助金额120万元;

    7.盖德健身步道,补助金额85万元;

    8.环库区景观带提升,补助金额150万元;

    9.金甲桥危桥改造工程,补助金额150万元;

    10.美湖镇体育活动中心,补助金额200万元;

    11.水口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补助金额85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资金执行情况

    县财政下达资金1380万元,资金下达率100%;项目已支出1258.6万元,资金执行率91.2%。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规定进行管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分配、下达,按照项目进度做好资金审核拨付,并加强对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基建管理程序报批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政府采购管理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做到规范有效,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财政部门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彩票公益金项目库等平台,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执行情况等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1)数量指标--支持体育类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3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20460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5.3万人,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2)数量指标--支持公共文化类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3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2450平方米,开展活动次数101次,直接受益人数5.2万人,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3)数量指标--支持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5个,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1375310平方米,直接受益人数7.15万人,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1)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合规: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3)质量指标--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

    1)时效指标--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2)时效指标--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值100%。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100%。

    2.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100%。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群满意度:年度指标值85%,实际完成值95%。

      

     

        德化县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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