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德化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初步制定《德化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4日
二、联系部门: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3593328
邮寄地址: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德化县瓷都大道190号)
邮政编码:362500(请在信件封面注明“德化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德化县中心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德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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