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四)
时间:2024-06-13 16:10 浏览量:

      福建省德化县枭龙陶瓷紫砂厂,地址:泉州市德化县三班镇大兴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颜江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309169F。

      本委受理申请人苏军荣与你公司之间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德劳人仲案字〔2024〕8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德劳人仲案字〔2024〕8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申请人苏军荣与被申请人福建省德化县枭龙陶瓷紫砂厂的劳动关系即日解除。二、被申请人福建省德化县枭龙陶瓷紫砂厂应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苏军荣工资13500元。福建省德化县枭龙陶瓷紫砂厂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1楼综合窗口3领取(联系电话:0595-27220030),逾期则视为送达。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德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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