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时间:2022-06-2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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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陈美梅、林婉婷2人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请“见证补贴”共计2200元,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5-23510010。
序号 |
姓名 |
证书编号 |
证书类型 |
工种 |
等级 |
补贴金额(元) |
1 |
陈美梅 |
S000035001007225000246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保育师 |
五级 |
700 |
2 |
林婉婷 |
S000035001001223002076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1500 |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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