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2年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10 17:48 浏览量:
     

    德建〔202211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化县2022年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

    公共收益“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浔、浔中镇人民政府,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2022年点题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德化县2022年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回头看”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德化县物业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3 10

    德化县2022年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

    业主公共收益“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守人民至上根本立场,积极回应当前群众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进行“回头看”,纠正和查处一批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规范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推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经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对象为:在本县辖区内承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属于小区业主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

    (二)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公共收益。

    (三)物业服务企业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的(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专户)。

    (四)物业服务企业每季度未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开公示。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4月前)

    县住建局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动员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6月底前)

    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就201911日以来的公共收益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结果于630日前在小区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住户)公示后(公示期应不少于15个工作日),上报县住建局及所在乡镇。小区已成立业委会的,还应将有关情况抄报至小区业委会。

    (三)抽查核实阶段(20227月底前)

    县住建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组成调查组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抽查核实,现场核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帐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开公示等情况,查找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并收集问题佐证材料。抽查比例为:前期物业小区或成立业委会尚未移交公共收益的小区100%检查,已成立业委会并移交公共收益的小区抽查20%

    (四)集中整治阶段(20228月底前)

    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由县住建局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由县住建局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处以罚款。受处罚的企业抄报市场监管部门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时抄报发改部门记入“信用中国”。有关企业和人员存在暴力抗拒检查或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行为的,转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五)验收巩固阶段(20229月底前)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整治情况,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建议清单”。同时,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管理,加强常态化日常监管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在官方网站、微媒体、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设点题整治专栏,将专项整治的精神和决心向群众传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整治线索。

    (二)迅速动员部署。县住建局要迅速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结合“点题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对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和物业项目台账,不留死角。

    (三)加强协调化解。对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可以就地化解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居(村)委员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无法化解的,由县住建局联合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督办整改问题,研究化解措施。

    (四)严肃查纠整治。县住建局要按照整治对象、整治内容、整治步骤等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曝光一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典型案例,引导小区业主(住户)主动对小区公共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对物业服务企业起到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五)完善长效机制。县住建局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梳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短板和漏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或完善公共收益管理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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