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2021[236]号
时间:2021-12-27 09:00 浏览量:
     

    现有申请人提供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1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陈淑远(配偶:权天池)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拟登记

    权利人

    坐落

    土地/房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权有江

    陈淑远

    鹏中路9#2206室(陈淑远占1/2

    15.75/110.3

    住宅

    原产权人的配偶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权有江继承。

    2

    权有江

    陈淑远

    鹏中路9#3306室(陈淑远占1/2

    15.75/110.3

    住宅

    3

    权有江

    陈淑远

    鹏中路9#4406室(陈淑远占1/2

    15.75/110.3

    住宅

    4

    权有江

    陈淑远

    鹏中路9#5506室(陈淑远占1/2

    15.75/110.3

    住宅

    5

    权有江

    陈淑远

    鹏中路9#6606室(陈淑远占1/2

    15.75/110.3

    住宅

     

















    公告单位: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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