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与后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9-14 20:26 浏览量:

      因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和后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东至浔北东路,西至景盛和红星美凯龙房产,北至诗泰街,南至浐溪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后所棚户区:东至旧后所新村规划线、西至朝宗路、南至诗泰街、北至城东实验小学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具体范围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征收部门已拟定该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1年9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见,应在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部门(项目办公地址: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村部,联系电话:13515033266 涂先生),同时附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

      网址:www.dehua.gov.cn

      附件:瓷圣何朝宗文化公园与后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