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李湘闽(配偶:王绿华)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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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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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绿华 |
龙浔镇兴南街农贸商城D幢3层C602 |
1.12/14.67 |
非成套住宅 |
原产权人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王绿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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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绿华 |
龙浔镇兴南街农贸商城D幢6层602室 |
9.95/130.24 |
成套住宅 |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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