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8-07 11:10 浏览量: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办公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6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冬令时: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95—23558362

      负责人姓名:连婷,福建省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知识产权局局长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承担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以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指导德化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同城快送监管职责。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调解消费争议,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受理工业产品质量申诉。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制定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实施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规范全县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全县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依法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保障日常运转。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工作规划并协调督促实施。承担综合性文稿文电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效能建设、督查督办、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信访、会务保障、平安建设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负责机关接待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化建设。负责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担编报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机关的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开展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指导重大仪器、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对接上级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督查本系统网络与信息化安全工作。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应急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事权划分。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

      (三)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承办上级委托的审核审批和服务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指导监督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并落实各类人才经商办企业的优惠措施。配合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四)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股。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监测。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方法,并组织指导实施。依法管理拍卖行为、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和开展各类专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合同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广告行业组织发展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协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罚没物资处理。负责案件统计、管理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无须取得许可审批的行为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六)价格监督与竞争执法股。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拟订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依法组织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以及价格信用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竟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上级反垄断调查,指导德化企业在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和宣传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贯彻执行和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测评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承担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

      (八)食品监督管理股。承担县食安委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和考核考评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九) 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国家标准、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的预测、预警、交流和再评价工作。制定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推进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质量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负责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根据上级要求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组织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对承担县级监督抽查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承检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获

      证企业产品县级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协调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工业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组织查处计量违法行为。指导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工作。

      拟订推进本县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协调、管理本县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协助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按规定负责组织商品条码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认证工作发展规划,按照授权监督管理全县认证工作,实施全县省级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股。拟订和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发展规划、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德化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福建省专利奖、泉州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拟订保护知识产权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用权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依法组织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统筹协调涉外及涉台港澳知识产权事宜,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研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党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1.龙浔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龙浔镇、盖德镇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龙浔镇南后街183号

      联系方式:0595—23582026

      负责人姓名:郑科贵

      2.浔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浔中镇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德化县浔中镇东埔路5号侧边

      联系方式:0595—23559650

      负责人姓名:林月隆

      3.三班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三班镇、龙门滩镇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 德化县三班镇三班村后房街318号

      联系方式:0595—23559653

      负责人姓名:涂文昌

      4.南埕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南埕镇南埕街42号

      联系方式:0595—23609698

      负责人姓名:徐小文

      5.赤水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国宝乡、赤水镇、美湖镇、春美乡、大铭乡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赤水镇赤水街13号

      联系方式:0595—23582926

      负责人姓名:林振忠

      6.上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上涌镇、桂阳乡、汤头乡、葛坑镇、杨梅乡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上涌镇上涌新街44号

      联系方式:0595—23676075

      负责人姓名:任超鹏

      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3个事业单位。

      1.德化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盐务等市场监管领域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执法。

      办公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6号

      联系方式:0595—23552206

      负责人姓名:林斌超

      2.德化县质量计量检测所,是经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在核定项目范围内开展计量检定和检测工作。

      办公地址: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6号

      联系方式:0595—23552204

      负责人姓名:黄秋彬

      3.德化县知识产权快速维护中心,负责提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打击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为企业化解纠纷、快速维权等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办公地址:德化县国际陶瓷艺术城瓷艺城商街1幢

      联系方式:0595—23511201

      负责人姓名:李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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