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提升效能”营商环境优化提质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有关任务落实,现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25〕14号)《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办〔2025〕46号)有关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围绕“担当破梗阻、满意不停步”这个主题,聚焦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顽瘴痼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妨害我县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问题线索,重点推动窗口服务效能、惠企政策兑现、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包容审慎监管、滞后指标提升等五个方面工作转变作风,着力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士气不振、风气不正、不敢担当、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打造“德心赢商”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水平,为全方位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推动德化建设共同富裕山区范例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不划分阶段,注重结合日常工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26项重点任务,重点解决心态、状态、姿态问题,通过作风整顿提振士气、激发干劲、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增强落实穿透力,不断深化改革、纠偏治弱、抓好整改,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助推我县营商环境指数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
(一)增强窗口服务效能。结合开展“进窗口、走流程”“下一线、走基层”“千名干部进千企”等活动,围绕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难硬重新问题”,深入解剖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增强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强化主动作为,杜绝推诿扯皮、“兵僚主义”。针对办事企业群众反映的“推拖绕”“中梗阻”问题,重点查处对政策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害怕担责逃避应尽职责,遇事只考虑本单位利益甚至自身利益,只找客观理由,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借口“工作忙”等理由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等。(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二)加快惠企政策兑现。督促县直各相关部门及时梳理相关惠企政策,做好政策上线及动态更新管理,及时开展网上联合审核,提升惠企政策精准服务质效。加大对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和商户更好地了解政策,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重点聚焦政策审核超期、兑现不及时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科技局、文旅局,各有关单位)
(三)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持续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违规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款拖欠、招标代理不规范等四方面问题,继续组织乡镇、部门摸排核实一批新的问题线索。加大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潜在投标人、泄露保密信息、违规干预评标结果等问题,加强对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的管理,实现信息公开透明、流程规范统一,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确保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深化“综合查一次”,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降低执法检查频次,为企业减负降成本。紧盯巧立名目打着稽查、执法的幌子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正常经营;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罚款标准,搞选择性执法,或者采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方式包庇袒护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五)推动滞后指标提升。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组织实施“营商环境提升”攻坚行动,推动各责任单位紧盯目标重点,按时限抓好营商环境监测指标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强化总结提炼,打造特色亮点,形成更多、更有影响力的“德心赢商”服务品牌。重点聚焦个别干部思想保守,存在“吃老本”“等靠要”心态,创新意识不足,经验总结不积极,使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先进,深化学习借鉴,以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作风转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力求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县发改局(营商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要紧扣具体目标任务,对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各细化任务的推进实施。针对指标工作滞后和存在问题,各责任单位应报告分管县领导进行协调调度,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经分管县领导协调仍无法有效推进的事项,应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滞后工作推进会。
(二)注重协调调度。县发改局(营商办)将把“营商环境提升”专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评,根据职责分工、完成时限,每季度联合县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班适时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应适时发函提醒,限期整改提升,推动各项监测指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每月20日前至少报送2篇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每季度末至少报送1篇典型案例;同时,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重点工作,积极对接刊发信息、新闻报道,加强全媒体宣传,注重在企业群众间的宣传发动,增进社会公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影响力。
(四)突出建设成效。县发改局(营商办)要协助纪检、效能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督查,充分发挥“大督导”协作机制作用,采取“督促+服务”“倒查+问责”等方式,排查发现一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同时挖掘一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的良好效果,助力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善。
德化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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