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化县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5 08:51:00
 

德城管202287

 

关于开展德化县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督导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燃气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打好安全检查百日大会战,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决定于即日起至7月底组织2个工作组赴各乡镇开展燃气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指导各乡镇落实燃气安全防范措施,全力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指导重点

1.排查燃气场站(门站、气化站及瓶装液化气灌装站等)、供应站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封闭空间、地下综合管廊、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城市道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商场、重点路段等的燃气管道,排查运行15年以上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及时发现治理管道老化、施工影响、违章圈围占压燃气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将老化或者存在隐患的燃气管道列入改造范围,建档立卡等。

2.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

3.排查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重点排查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

4.排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情况。是否将安装工作要求传达到各燃气企业、餐饮场所,燃气企业是否建立供气的餐饮场所报警器安装清单并开展相关宣传,现场抽查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食堂,燃气报警器安装情况与燃气企业登记情况是否一致,安装报警器是否适配气种(液化气、天然气),有否插电,可否泄漏报警。排查燃气企业是否依法与餐饮场所签订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是否拒绝供气,是否落实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和对燃气设施的巡检责任。

5.排查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三级”培训教育情况,现场考核从业人员燃气知识、操作技能与相应岗位是否匹配。

6.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等行为。

7.排查终端用户用气管道,严查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表及表后管、灶前阀,以及在工程施工和房屋改造装修过程中破坏燃气管道的违规行为,宣传发动周边住户举报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

8.排查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抽查已排查出的隐患清单及整改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认真组织排查工作,对专项整治是否有效部署推动。

     二、人员组成及名单

第一组,负责龙浔镇、盖德镇、国宝乡、赤水镇、美湖镇、春美乡、大铭乡、上涌镇、汤头乡

 长:郑耀辉 (县城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文发(县应急局副局长)

 员:陈敦雄 (县市监局工作人员)

黄金洪 (县工信局工作人员)

林斗平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潘腾腾(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林水旺(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郑建华(县物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第二组,负责浔中镇、三班镇、龙门滩镇、雷峰镇、南埕镇、水口镇、葛坑镇、杨梅乡、桂阳乡

 长:郑永峰 (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张利堤(县应急局副局长)

 员:林德贵(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吴剑雄 (县市监局工作人员)

                       林清源 (县工信局工作人员)

        杨旗福 (县公安局工作人员)

李培源(县城管局工作人员)

颜良玻(县物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责任。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企业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燃气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组织技术员入户、入厂,到所供气的餐饮场所、工商业用户开展拉网式用气安全检查。各燃气企业要落实“三查一整一回头”原则,三查:企业自查、部门联查、入户排查;一整:重点整治城市综合体;一回头:对之前已排查整治的燃气管道占压等进行回头看,做到重大安全隐患一个不漏排查到位、一个不漏整治到位,强化攻坚、严管严控,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强联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燃气全链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明察暗访,根据“一企一档”要求建立隐患台帐,认真督促整改到位,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攻坚整治,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对于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或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一经查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拒绝整改和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场所,各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在国家层面明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监管执法职责分工前移交县城管局,由城管局负责查处。发现使用过期钢瓶的,及时报市监局给予扣押处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过程发现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线索,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不得“以罚代刑”。

(联系人:林德贵 电话:23551155 邮箱:dhaq23551155@163.com

                 

 

  德化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2年7月12

 

 

 

 

抄送:存档。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27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