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水利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25-08-07 09:14:00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实施依据

备注

1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含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2.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五十五条。

 

2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四十三条。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3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八条。

2.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条。

 

4

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2. 《节约用水条例》第四十三条。

 

5

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

 

6

涉河建设项目、特定活动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

 

7

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2. 《福建省水资源条例》第二十九条。

3. 《福建省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8

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六十五条。

2.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监督〔2021〕412号)第二十条。

 

9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监督检查

德化县水利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

3.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第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