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 2020-11-04 16:33:00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

方式

公开

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申请

县级

乡级

 
 

1

征地管理政策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

1.土地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2

征地前期准备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

1.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3

征地前期准备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3.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1.《土地管理法》;
2.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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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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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后,县人民政府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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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     □其他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5

征地前期准备

征地补偿登记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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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6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3.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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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7

征地审查报批

征地报批材料

 

县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4.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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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

征地批准文件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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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征地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1.《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

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精准推送     □其他

 

 

 

10

征地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县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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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精准推送     □其他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