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化县城区大外环路盖德至英山段(含大坂连接线)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答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8 08:51:00

  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化县城区大外环路盖德至英山段(含大坂连接线)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答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以下简称《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德化县委 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化县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2019】35号)等有关规定,《德化县城区大外环路盖德至英山段(含大坂连接线)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方案》),已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8月7日期间,通过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dehua.gov.cn)和征收现场进行了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汇总整理的征求意见情况答复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信函、现场接待等方式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共接收联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1条,归纳总结为8条(有重复意见)。  

  二、征求的意见及答复

  1. 关于住宅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扩购价的意见。

  安置房扩购市场价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另行公布,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

  2.关于安置地析产的意见。

  安置地析产原则是根据我县现行的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3.关于安置地安置地点、面积、层高、扩购价及安置房建设的意见。

  根据德委【2019】35号和德委【2022】1号会议纪要精神和大坂片区控规及村庄规划,本项目安置地规划建设封闭式安置区,安置地安排在大坂连接线北侧(现大坂村7组官田洋及下洋位置),安置地面积按征收合法建筑占地面积的75%进行安置。安置地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统一征用,由县陶瓷管委会组织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层数为3.5层并限制建筑高度并建设地室一层,不再由安置户自行建设),建设成本、安置地综合扩购市场价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另行公布,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

  4.关于电力配套、天然气、宽带、自来水由征收单位统一实施的意见。

  关于配套设施是根据我县现行的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5.关于安置地“三通一平”及绿化、配备健身设备及场所的意见。

  相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是根据我县现行的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6.关于建设高度地上一层为4.5米,其余各层为3米的意见。

  在满足建筑限高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安置户要求。

  7.关于统一安置祖厝建设用地、官田洋七组公地应安置六开间用地意见。

  相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是根据我县现行的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8.关于张秀如诉求的意见。

  相关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是根据我县现行的城区外周边乡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