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3年第一批次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1 17:44:00

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批准2023年第一批次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通知

德龙政〔2023〕94号

  英山村委会:

  为解决部分村民建房用地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批准等3户村民建房用地1宗,总用地面积12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请村委会通知用地户一个月内到镇农业农村办、龙浔自然资源所办理用地手续。

  英山村委会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建新退旧”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督促用地户做好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控制建筑层次,做到建筑外观整齐,立面装修美观;应建设“三格式”化粪池或安装一体式塑胶化粪池;在住宅用地和建设许可经依法批准后,要加强住宅用地建设的跟踪管理,及时会同镇农业农村办、自然资源所、规划建设环保站到实地放样,划定四至范围,同时要加强动态巡查和建设监管工作;新的住宅竣工后,原宅基地的处置严格按照用地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旧宅基地处置协议书”执行;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层次、界址、用途和其他规划条件要求使用土地和建设住房,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到位。

  附件:2023年第一批次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情况表

  龙浔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