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06-11 11:27:00

  龙浔镇人民政府关于德化县人大第十九届二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德龙政函〔2023〕31号

  答复类型:B

  林鲲鹏等两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社区户籍人员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闽公综〔2021〕175号)和《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泉公综〔2021〕355号)的规定,目前尚无“户籍变动先到社区登记,再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事宜”的规定,龙浔派出所每月均会统计四项变动数据(出生申报、死亡注销、迁入情况、迁出情况),村(社区)可定期派工作人员前往辖区户籍窗口核对数据。

  近年来,龙浔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对因企业倒闭或者兼并,单位、院校整合或者撤销等变动的集体户或人员开展多轮清理工作。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空挂户等情况的梳理摸排,主动联系不符合设立条件的集体户或人员,并做好户籍政策宣讲,全力推进集体户口过渡为家庭户工作,便于社区管理。

  龙浔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