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_新证”事项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9-25 10:29 浏览量: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公共场所【包括7类19种行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