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申请审批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3-09-28 10:31 浏览量:
     1)个人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提交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声明。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2)乡镇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批意见,将申请人相关资料信息,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并汇总资料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3)县级备案管理:县民政局对乡镇报送的低保审批汇总材料结合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及全国低保信息系统申报审批情况进行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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