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应注意什么?
时间:2023-10-17 14:47 浏览量:
      1、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在报考前,必须填写《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报名参加入学考试。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必须按照各办学机构当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凡不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不准予报考。凡符合免试入学条件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必须经干部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未经批准参加学习的,单位不给安排脱产学习时间,不予报销学费,不予更改所获得的学历、学位。

      2、各学校批准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时,要坚持就地就近的原则,一般不批准参加跨地区特别是跨省的学习。学习应不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同期参加学习人数(在校生)应控制在本单位和领导班子总人数的20%以内,其中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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