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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

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每四年一届)。

概述

    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每四年一届)。

申请条件

 

    申报者应是近3年(含3年)连续在福建从事上述工艺美术品类范围内直接从事设计并制作的人员,同时具备相对应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誉记录;

    (2)连续17年(含17年)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

    (3)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艺术修养,技艺精湛,成就卓越,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4)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称号或者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或者被认定为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享受待遇

对经认定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工信厅授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由所在设区市工信部门统筹省市资金对每家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申请说明

    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1、申报类别(品类):如陶瓷工艺(艺术陶瓷),按实际作品类型填写,分类如下:

    (1)玉石雕刻(寿山石雕及其它彩石雕、石雕、玉雕等);

    (2)木竹雕刻〔木雕、根雕、竹雕、竹刻、软木雕(画)、牙雕、角雕等〕;

    (3)陶瓷工艺(艺术陶瓷、建盏);

    (4)漆艺(漆器、漆画、漆附着工艺品);

    (5)金属工艺(锡雕、金银雕、铜雕、铁艺、景泰蓝等);

    (6)综合工艺 〔花画工艺(仿真花卉、棉花画、通草画、纸织画、木版年画、电烙画、贝雕画)、古典工艺家具、民间工艺(竹、藤、草编织,工艺竹家具、织绣工艺、珠绣、木偶头、海柳雕、微雕、剪刻纸、灯彩、彩扎、彩塑、民俗服饰、剧装道具等〕、其它工艺(纸伞、角梳、工艺玩具、珠宝首饰、玻璃、树脂、香制品等工艺品)〕。

    2、照片: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必须冲洗后粘贴。

    3、学习简历:结业、肄业证书需明确填写,不可模棱两可;师从艺人要有证明材料。

    4、从艺年限时间:

    (1)从开始学艺时间算起;(2)不能低于16周岁。

    5、专业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职称:指本人获得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荣誉称号,高级工艺美术师、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必须满足其中一项;公有、非公一视同仁,副高也平等对待。

    6、本人作品在设区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类社会组织举办的评比活动中获奖情况:如中国轻工联合会百鹤杯、金鼎奖、新锐奖;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百花奖、中匠杯;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百花杯;全国文联山花奖;省争艳杯、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大赛、百花奖、创新杯奖等奖项。

    7、荣誉称号获得情况:国家津补贴视为待遇,不作为荣誉称号。

    8、专著、作品集、论文集、论文发表情况:

    (1)专著:5万字以上,并取得ISBN书号;

    (2)作品集:申报者个人作品专集,并取得ISBN书号,50件作品以上;

    (3)论文集:在CN专业刊物上已发表的论文汇集成册,10篇以上(含10篇),每篇3000字以上。

    9、馆藏作品情况:本人自主创作的作品,如福建省艺术馆和福建省海峡民间艺术馆等也一并填写(捐赠与收藏不同,捐赠不列入馆藏范围)。

    10、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组织: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阶梯形式填写。

    11、擅长何种传统工艺及传承情况,有何业绩,有何研究成果,有何专利、版(著作)权:对“何种传统工艺及传承情况,有何业绩,有何研究成果”进行相应叙述,如申报者在从艺过程中的技艺水平,对本行业的影响力和创新成果等。

    (1)专利:国家版权局颁发,专利证明;

    (2)著作登记证书(非作品)。

    12、是否获批为国家级、省级、设区市(县、区)传承创新工作室(基地):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市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非遗基地,县级非遗文化传承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3、技艺传承及带徒情况:签订授艺协议(所填徒弟荣誉称号应为带徒后取得),徒弟应连续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填写说明第十二项内容,证明材料要写上徒弟联系方式。

    14、参评作品:

(1)长度:作品正面长度;

(2)宽度:作品侧面厚度或深度。

     15、作品照片:

(1)每张尺寸为6寸,冲洗后粘贴,申报书页码不够的话可以另附纸张粘贴。同时应选送不大于50M的2件(套)参评作品照片电子邮件,邮件应标明“申报人姓名”,发送时间及邮箱另行通知;

(2)不同方位:正面、侧面、背面;

(3)一件作品如是两件套,需分开拍摄。

    16、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展示长期以来从艺期间的出色作品,只要求一张正面照片。

    17、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意见:盖章要与封面填写的工作单位相对应。

    18、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和推荐理由:放空不填写。

申请材料

 

    1、《申报书》

    2、创作作品录像

    3、身份证

    4、学历证、学位证

    5、职务职称证明

    6、学习简历证明

    7、工作或从艺简历证明

    8、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荣誉称号证明

    9、获奖证书

    10、理论研究证明

    11、作品馆藏证书

    12、师徒关系证明

    13、荣誉称号证书

    14、参加社会组织工作证明

    15、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证明

     16、奖励和处分证明

    1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及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写上“原件相符”,送至德化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进行初步审核,后送至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机构进行评审认定。

申请流程

        由申报人将材料送至德化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进行初步审核,后送至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机构进行评审认定。

办理地址

    德化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咨询电话:0595-23522922。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浔南西路222号(调解大楼)9楼。

常见问题

Q:

已发表的论文需要另外装订吗?不和其它材料一起装订成册是吗?

A:

单独装订成册。

Q:

对高校来讲,教师带学生算师徒关系吗?

A:

教师带学生不算带徒授艺。技艺传承及带徒是指申报者传授工艺美术专业技艺,与徒弟签订授艺协议,徒弟应连续学习、工作一年以上。须出具经双方签名的师徒关系证明(或师徒协议)复印件,以及艺徒获得荣誉称号证明和徒弟身份证的复印件。

 

Q:

材料是否要胶装??

A:

不作要求,由申报者自行决定,装订完整即可。

Q:

表格要求填写证书的年月日,有些证书只有年月,没有日期,日期可不写吗?

A:

可以。

Q:

申报者的实操视频U盘需要是制作全程吗?拍摄设备有要求吗?能不能拼贴删减?

A:

(1)在参评者本人创作一件作品过程中,能表现其技艺水平或手法特点的关键环节的实操视频的U盘(视频时长不少于45分钟),视频画面清晰、简洁。

(2)拍摄设备无要求。

(3)要有本人脸部和手部的画面。

(4)制作过程可以剪辑,不能拼贴。

Q:

连续17年(含17年)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是从18岁开始算起,还是16岁?

A:

申报者的从艺年限指开始学艺时间至省评审办要求各牵头推荐单位汇总上报申报材料的截止日。起算从艺年限应不早于法定最低工作年龄16周岁。

Q:

如果只申报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的申报者本人附件5(申报汇总表)需填写吗?汇总表品类写六大品类还是要具体到括号里?

A:

(1)附件1、2、3由各类申报者本人填写。

(2)附件4、5、6由各牵头推荐单位填写。

(3)牵头推荐单位应按类别(品类)分类汇总排序上报。

联系方式

     德化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咨询电话:0595-235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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