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证书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5-23592038
原权利人:蒋嘉星(配偶:赖清纽)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单位:m2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土地/房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蒋嘉星
蒋励
|
龙浔镇鹏都西路1号-1层C109室部分、2号7层702室
|
20.84/156.3
|
成套住宅
|
原产权人配偶已过世,其遗留下来的产权份额由蒋励继承。
|
德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