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16-0100-2021-00042
- 备注/文号:德汤政〔2021〕43号
- 发布机构:汤头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6
德汤政〔2021〕43号
汤头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点题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1〕347号)、《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 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2号)和市、县农业农村局的通知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乡2021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村认真组织实施。
一、 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收回流失集体资产,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确身利益。
二、 整治内容
(一)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结合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填报有关登记表(附件1),并逐件查摆是否合规合法,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丧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即“四个明显”)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
(二)整治非法侵占集体“三资”问题。结合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产清查工作,对集体“三资”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三资”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整治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建立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三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7月25日前完成。各村依据《德化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核查指导意见》(德农[2020]126号)全面查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
第二阶段:整改阶段,8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对问题逐项做出说明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的情况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发挥村干部带头作用。各村应发动村“两委”干部分片分项包干,各司其职,保证把工作落到实处。村“两委”成员应带头履行与村集体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时上交应缴纳的各种承包金、租赁费、投资分红分利款,主动退回非法侵占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村干部在这次“点题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将作为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三)接受群众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各村应该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及时将经济合同清理情况和“三资”使用现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于每月的8日和23日向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报送“双台账”(附件2、附件3)。针对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将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登记表
2: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
3:农村集体“三资”点题整治问题(线索)台账
德化县汤头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汤头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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