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4-1000-2021-00033
    • 备注/文号:德三政〔2021〕133号
    • 发布机构:三班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9
    三班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乐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业设施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1-07-29 15:33

    德三政〔2021〕133号

     

     

    三班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化县乐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业设施用地的批复

     

    德化县乐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德化县乐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进行踏勘,该设施农用地用地项目基本符合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同意德化县乐果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项目,项目总面积8.1203亩,其中设施用地0.1222亩(土地类别为林地),主要用于建设管理用房、苗木培育厂库。

    二、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坚持农地

    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擅自

    扩大或变相扩大设施农用地规模,不得改变设施农用地性质。

    三、该项目涉及使用的林地,需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

     

              

     

                                    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3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存档。

    三班镇党政办公室                        20217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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