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南埕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8
2017年度德化县南埕镇人民政府决算说明
按照《德化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德财[2018]207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闽财预[2018]4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镇党委的重大决策,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财政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财政收入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8、指导村民委员会各项工作,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制度和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单位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南埕镇人民政府 |
财政核拨 |
23 |
20 |
南埕镇农业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6 |
南埕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南埕镇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 |
财政核拨 |
2 |
2 |
南埕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镇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全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较好的完成了镇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
(二)坚持项目带动,特色农业稳步发展。
(三)坚持生态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提升,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四)坚持挂图作战,重点项目有力推进。
(五)坚持精准帮扶,脱贫攻坚成效明显。
(六)坚持以民为本,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七)坚持精简务实,服务担当意识增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镇年初结转和结余2.76万元,本年收入1325.48万元,本年支出1325.2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25.4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1.21万元,增长38.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96.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28.92万元。
(二)2017年支出1325.2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1.76万元,增长38.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68.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0.21万元。
2.项目支出456.4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6.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5.24万元,增长55.8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28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1万元,增长27.2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3万元,下降26.64%。主要原因是办公等日常经费下降。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上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443.65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6.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86.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5万元,同比下增长0.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万元。其中:公务公务用车运行费3.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4%,主要是:公务作车数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3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3批次、接待416人次。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97%,主要是:公务事项增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南埕镇财政专项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2-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 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表
2-3 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表
2-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2-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2-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8 20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2-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2-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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