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5-01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德龙门政〔2021〕93号
    • 发布机构:龙门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2
    龙门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11:21
     德龙门政〔202193

     

    龙门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德化县龙门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2021〕 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总体要求

    要提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通过专项行动,有力整治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安全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领域和整治内容

    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加强非景区景点“两边一园一地”:山边、水边;公园;网红打卡地)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理。

    一)非景区景点

    1.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

    2.加强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3.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

    4.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

    1.落实溪河水库、山围塘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合理配置简易救生圈等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溪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2.加大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护栏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

    3.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

    4.在防洪堤、渔排养殖区及其近岸码头,“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5.室内或户外体育场所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

    6.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长:郑智强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  越  镇党委宣传委员

     晨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林玉苹  镇文旅办负责人

    陈贞凯  镇水利工作站负责人

    林华桂  镇平安办负责人

    许永源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蔡明塔  镇企业办、农业办负责人

     卉  镇道安办工作人员

    陈逸旗  镇林业站站长

    黄亦栋  镇派出所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文旅办,承担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1.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对辖区内非景区景点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涉水领域的应加强船舶管理,严禁非法载客从事水上休闲观光活动。

    2.旅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

    3.安办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全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4.平安办督促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责任落细落实。

    5.教育办加强教育,引导返乡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6.派出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普查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积极推动整改;加强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7.自然资源指导督促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8.农业指导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

    9.林业指导督促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

    10.水利工作站指导做好水利风景区、河溪、水库、山围塘、亲水平台、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11.道安办。督促做好旅游路线交通运输、旅游包车、水上交通等运营车辆安全管理。

    五、方法步骤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自查阶段边查边改阶段检查督导阶段、健全机制阶段。全面摸排非景区景点临山涉水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自查。即日起至9月14,各镇直有关部门要全面普查辖区内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区域等底数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非景区景点、临山涉水危险区域按照所属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出“六查六看”: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应急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坚持边查边改全面兜底即日起至9,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组织对各非景区景点、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国庆节”前,能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

    )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10月初至11月中旬,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所在村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11月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隐患排查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化,群防联救机制长效化,不断健全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村网格化治理作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督促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督促严密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加强建设落实保障要督促非景区景点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分级采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建设力度,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强化数据汇聚和互联互通加大清智能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强非景区景点以及临山涉水危险区域防控体系建设;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强化护林员、河道专管员、治安巡防队安全员队伍,加强对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巡查,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进入危险区域群众;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联动速报机制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加强学生、户外运动爱好者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强总结,按时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汇报、月小结、最终总结的材料报送模式。各村及相关责任领域负责人每周五上午10:00前,要上报周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附件报表给文旅办汇总;每月30日前报送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和报表。

     附件:1.龙门滩镇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2.隐患情况表(累计数)

    3.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4.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附件1

     

    龙门滩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统计数

    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总数

    排查发现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

    隐患数

    群众隐患

    举报

    执法检查情况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总数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隐患数

    核实查处数

    限期整改

    停产停业整改

    取缔关闭

    罚款企业数

    罚款

    其他行政处罚

    累计数

     

     

     

     

     

     

     

     

     

     

     

     

     

     

     

    当周数

     

     

     

     

     

     

     

     

     

     

     

     

     

     

     

     

    (家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项)

    (家)

    (家)

    (家)

    (家)

    (万元)

    (家)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隐患情况表(累计数)

     

    序号

    名称

    隐患类型

    整改情况/整改措施

    挂账销号

    备注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整改完成/

    正在整改

     

     

     

     

     

     

     

     

     

     

     

     

     

     

     

     

     

     

     

    审核人:                填报人:                                                   2021年  月  日

    注: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的,统计填报该表上报,并按要求跟踪落实直至挂账销号


    附件3

     

    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停产停业整改

    名单

    取缔关闭名单

    罚款名单

    罚款金额

    联合惩戒名单

    约谈名单

    通报名单

     

     

     

     

     

     

     

     

     

     

     

     

     

     

     

     

     

     

     

     

     

     

     

     

     

     

     

     

    审核人:              填报人:                                                 2021年  月  日


    附件4

     

    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现有

    新增

    新投入经费

    视频监控点

     

     

     

    视频探头数

     

     

     

    无人机巡查

     

     

     

    电子围栏

     

     

     

    ……

     

     

     

    审核人:              填报人:                                                   2021年  月  日

    注:各根据现有及即将新增的技术监控设施统计填报该表上报如有其它技术监控设施,请在表格下方填写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