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5-01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德龙门政〔2021〕86号
    • 发布机构:龙门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5
    龙门滩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1年8月城乡 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养育金及高龄补贴的通知
    时间:2021-08-05 10:53
     德龙门政〔202186

     

     

    龙门滩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18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高龄补贴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推动我镇社会救助改革工作,承接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审批工作,确保20218月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和高龄补贴及时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一)城市、农村低保标准660/·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之和基本生活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8581030/·人,照料护理标准分六档:全自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157188/·人,半护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393471/·人,全护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为628754/·人;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400/·人。

    (二)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每100/·月,从低保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二、保障对象

    根据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审核审批情况,确定20218月,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200271人,其中低保对象146217人,特困人员5454人。

    三、拨付金额

    20218月的城乡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及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18.5229万元,其中:

    (一)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对象共146217人,月需保障金11.3888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1)。

    (二)特困供养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共5454人,月需供养金5.9141万元(发放名单详见附件2)。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月需发放1.12万元

    (四)高龄补贴。80周岁及以上低保老年人共10人,月需发放高龄补贴0.1万元。(发放对象详见附件4)。

    )全镇本月应发放金额(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按照《德化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协助镇民政办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办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进出有序。

    (二)各村要熟悉并遵循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出现人情保、群体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假公济私、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村要严格按照一户(人)一档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管理及更新工作,对于在动态管理中新增、调整的要及时新增、补充和清理档案资料,确保低保、特困人员档案的延续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切实做到归档及时、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附件:1. 20218月龙门滩镇城乡低保金发放名单

    2. 20218月龙门滩镇特困人员供养补助金

    发放

    3. 20218月龙门滩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养育金发放名单

    4. 20218月龙门滩镇80周岁及以上低保

    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花名册

    5. 20218月龙门滩镇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


    (此件主动公开)

     

     

     

     

    龙门滩镇人民政府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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