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政〔2021〕12号
葛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葛坑镇农村
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工作
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4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0〕45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0〕3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宅基地管理,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本轮机构改革所赋予的职能,建立葛坑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工作联席协调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协调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联席协调会议由镇农业办、宅基地办、自然资源所、村镇站等站所组成。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蒋声彬 镇党委书记
成 员:周崇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振发 镇政府副镇长
(二)联络员名单
陈文彬 镇农业办负责人
林宏伟 镇宅基地办、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康华盛 镇村镇站负责人
联席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宅基地办,承担联席协调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宏伟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协调会议主要职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工作衔接,依法履职。
1.落实部门协调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协调解决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2.分析研究全镇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联合开展农村宅基地情况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掌握现有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规模。
3.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推动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可持续稳定发展,促进全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二)成员科室主要职责。各成员科室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担当,按照部门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开展工作。
1.镇农业办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村民建房申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踏勘、测绘等进行联合审查。镇宅基地办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审查意见。
2.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对应位置绘制宅基地坐落平面位置图,载明宅基地的具体位置、长宽、四至以及界址点坐标数据(统一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并签署意见。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不需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直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3.镇村镇站负责指导宅基地质量安全、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
(三)联席协调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联席协调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协调会议及联络员工作会议的召集、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联席协调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村及镇直有关单位。
三、其他事项
成员及联络员有变动的,由继任者担任。
葛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抄 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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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坑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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