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政〔2021〕9号
葛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葛坑镇
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确保免疫效果,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在我镇的发生流行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德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德化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葛坑镇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葛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7日
抄 送:县疫控办
葛坑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印发
2021年葛坑镇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杜绝疫情发生,确保我镇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强化免疫、完善档案、优化服务、加强监测、提高能力”的总体思路,确保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
1.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家禽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
2.口蹄疫
对全镇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7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防止口蹄疫疫情发生。
3.小反刍兽疫
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
4.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按照国家、省、市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二、实施步骤
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在做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春防于4月27日前,秋防于10月27日前,全面完成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一)宣传发动。春季于3月3日开始,秋季于9月6日开始,各村要认真组织发动,切实贯彻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并制定强制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免疫。春季于3月3日-4月27日,秋季于9月6日-10月27日,集中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对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疫实行全面强制免疫。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免疫进度,确保春季于4月27日前、秋季于10月27日前全面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
(三)免疫督查。春季于4月下旬、秋季于10下旬根据春秋季强制免疫进度,将组织开展免疫督查和免疫效果监测。
(四)总结通报。春季与5月上旬,秋季月11月上旬,将根据全镇春秋季防控工作督查和免疫效果检查情况,总结防控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今年春秋季强制免疫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将强制免疫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组、落实到人。村主干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的同时,深入春秋防第一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防疫第一线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避免由于“三烦”思想(村干部组织烦、动物防疫员免疫烦、养殖户配合烦)影响春秋防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经费。各村要根据今年春秋防的情况和春秋季行动计划的需要,足额落实好防控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处理等工作的开展。
(三)组织实施。各挂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包组村干部要负责本村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①提前通知到位,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都能够积极支持、接受动物免疫注射,确保应免疫的各养殖户关好鸡鸭羊牛等动物,等待防疫;②免疫时要带队入户,加强对防疫员的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工作按时落实;③及时协调解决防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对不免疫户进行强制防疫,确保免疫密度达100%。
(四)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免疫方案,规范操作,科学地开展免疫工作,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同时做好防疫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对存栏猪、羊进行口蹄疫、小反刍病种的强制免疫时间间隔应在5-7天,以避免引起生强烈的应激反应。
(五)及时上报。各村要指定专人统计并报送进度。从3月3日起至春防结束,从9月6日起至秋防结束,我镇实行强制免疫进度7日一报制度,请各村每隔七日上午10:00前将春秋季强制免疫进度报至镇兽医站 (联系人:林潮锟,电话:18859413811)。
(六)完善档案。各村要做到各养殖户均有免疫档案。对规模畜禽饲养场,要监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记录;对散养畜禽,要以村组为单位,做好免疫记录,并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同时要规范免疫记录,做到免疫记录、免疫证明和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
(七)统筹兼顾。各村要统筹兼顾,结合开展犬类动物狂犬病和鸡新城疫、山羊痘等其他疫病的免疫工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四、保障措施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分组分片责任制,在开展春季、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时陈梦鱼为总负责人,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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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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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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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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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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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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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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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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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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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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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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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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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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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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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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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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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元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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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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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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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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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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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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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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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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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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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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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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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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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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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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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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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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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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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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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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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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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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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道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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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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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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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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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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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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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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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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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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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良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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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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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奖惩办法及标准
1.防疫成绩列入年终考核。
2.奖惩标准参照《葛坑镇村级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葛政〔2019〕30号)文件。
附件:强制免疫技术推荐方案
附件
强制免疫技术推荐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免疫程序。各种家禽的首免日龄:鸡7~14日龄;肉鸭、肉鹅7~10日龄;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对蛋鸡、种鸡、蛋鸭、种鸭、蛋鹅、种鹅以及生长期超过70天的肉禽实行两次免疫,两次免疫间隔3-4周。对生长期少于70天的肉禽进行一次免疫。对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免疫。
(二)免疫方法。对鸡,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对鸭鹅,疫苗免疫接种剂量为,2-5周龄鸭和鹅,每只0.5毫升;5周龄以上鸭,每只1毫升;5周龄以上鹅,每只1.5毫升。
(三)紧急免疫。发生家禽疫情、人间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禽群时,要根据受威胁区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二、口蹄疫
(一)免疫程序。规模养殖场可按下述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散养户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二)免疫方法。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三、小反刍兽疫
(一)免疫程序。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免疫一次,对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免疫。
(二)免疫方法。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三)紧急免疫。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羊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