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903-01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盖政〔2021〕11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盖德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6
    盖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17:20

      盖政〔2021〕115号

      盖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

      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盖德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镇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政〔2021〕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镇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领域和整治内容

      重点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指“两边一园一地”:山边、水边;乡村公园;网红打卡地)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

      (一)景区

      1.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特种设备以及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景区瀑布、崖壁、古建筑等游客容易密集的观赏地要在汛期后及时排查落石、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

      3.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

      5.严格高风险娱乐项目的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

      6.临山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含有临山涉水区域的景点,要根据河道险度配备救生员等工作团队,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定期检查救生设施配备、安全指示标志和制定安全巡视制度。

      7.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8.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非景区景点

      1.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

      2.加强乡村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

      3.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

      4.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临山涉水等危险区域

      1.落实溪河水库、山围塘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合理配置简易救生圈等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溪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

      2.加强乡村游泳、亲水平台等水上项目的安全管理,在临水、临崖路段,游船、攀岩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强化上游气象和汛情警示,临山游泳池要及时排查汛期后山体地质灾害隐患。

      3.加大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游览步道、护栏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

      4.全面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

      5.在防洪堤、渔排养殖区及其近岸码头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6.室内或户外体育场所、滑道等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

      7.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组织领导

      成立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许从清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郑新接  镇党委副书记

      王志勇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郑森林  镇二级主任科员

      郑旺兴  镇党委副书记

      赖思斯  镇纪委书记

      郑君谊  镇党委组织委员

      颜宏亮  镇党委宣传委员

      苏万森  镇党委政法委员

      陈子杰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宋志贤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建旺  镇政府副镇长

      杨叶芹  镇政府副镇长

      徐懿亨  镇政府副镇长、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陈林杨  镇政府副镇长

      苏柳华  镇司法所所长

      连桂瑜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金殿  镇二级主任科员

      罗贵贤  镇四级主任科员

      郑坚强  镇四级主任科员

      苏玉坦  镇林业站站长

      李金聪  盖德中学校长

      林荣臻  盖德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郑道强兼任,副主任由吕泽宇兼任,各职能股室站所负责人参加。定期检查安全隐患、通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信息,以及承担日常工作。由镇纪委成立督导小组,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四、工作职责

      1.各村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结合我县全域旅游发展思路,对本辖区景区、旅游观光线、非景区景点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各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涉水领域的村应加强船舶管理,严禁非法载客从事水上休闲观光活动。

      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攀岩、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

      3.安监办。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全镇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4.综治中心。会同派出所督促各村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负责将平安景区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各村责任落细落实。

      5.中小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 构的安全监管。

      6.统战办。督促全镇山边水边、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的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

      7.派出所。积极会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普查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充实民警、辅警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8.自然资源所。指导督促各村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9.农业服务中心。指导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

      10.林业站。指导督促我镇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

      11.水利站。指导做好水利风景区、河溪、水库、山围塘、亲水平台、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通报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12.道安办。督促做好旅游路线交通运输、旅游包车、水上交通等运营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交通路面硬件设施的配备。

      13. 村镇站。指导各村强化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做好乡村公园日常运营。

      五、方法步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分全面自查阶段、边查边改阶段、检查督导阶段、健全机制阶段。全面摸排全镇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即日起至9月14日,各村委会要全面普查辖区内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区域等底数,并于9月14日下午下班前报镇安监办。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景区、非景区景点和临山涉水危险区域按照所属整治内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出“六查六看”: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应急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即日起至9月底,各村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组织对各景区、非景区景点、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国庆节”前,能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

      (三)严格执法、绝不容情。10月初至11月中旬,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组织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所在村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11月20日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针对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景区、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隐患排查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化,群防联救机制长效化,不断健全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各村网格化治理作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督促景区、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督促严密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加强建设、确保安全。要督促指导景区结合景区提升计划,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景区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景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非景区景点、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临山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分析危险区域数据,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分级采取竖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针对存在溺水、坠崖、落石等风险的危险区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

      (三)科学运用、网格管理。各村要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水平的通知》(德委政法〔2019〕49号)文件,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所建探头监控要统一接入镇综治中心智能视频云信息等平台,强化数据汇聚和互联互通,加大高清智能视频监控覆盖面,加强景区、非景区景点以及临山涉水危险区域防控体系建设。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一旦出现苗头性动向,能够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强化护林员、治安巡防队等安全员队伍,强化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加强森林或河道探险、冒险活动管控。镇综治中心要加大规范化、实体化、实战化建设力度,按照“属地有格、格中有人”原则,发挥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发动镇村干部、网格员、治安联防队、安全员、护林员等用好微网格“随手拍”,发挥移动探头作用,成为视频联网建设的有益补充

      (四)全面宣传、加强引导。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要加强学生、户外运动爱好者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引导,提醒参加夏令营、社会实践等研学活动和登山、涉水等户外活动时,遵守相关警示和指引,做好自我保护;要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对各新任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汇报、月小结、最终总结的材料报送模式。各村委会每周五上午10:00前,要报送本周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报表(见附件1、2、3、4);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阶段性进展情况和报表。11月20日前,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和报表。对弄虚作假,应付了事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2.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3.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4.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附件1:

      盖德镇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填报地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各村、镇直各单位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认定为重大隐患的,统计填报该表上报,并按要求跟踪落实直至挂账销号。

      附件3:

      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填报地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各村、镇直各单位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填报该表上报。

      附件4:

      技术监控设施统计表(累计数)

      填报地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注:各村、镇直各单位根据现有及即将新增的技术监控设施统计填报该表上报,如有其它技术监控设施,请在表格下方填写。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