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3000-2021-00049
- 备注/文号:德政〔2021〕7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市驻德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县十八届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名称和保护范围予以重新核定公布,对尚未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发展是政绩、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重新核定公布德化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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