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3000-2020-00020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20〕13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1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德化县美湖镇垵石坑矿区工矿棚改(错动区范围)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5:23
美湖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美湖镇垵石坑矿区工矿棚改(错动区范围)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美湖镇垵石坑矿区工矿棚改(错动区范围)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现需刊刻“德化县美湖镇垵石坑矿区工矿棚改(错动区范围)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壹枚,即日起启用。
附:印模
印模 |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县直有关单位:县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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