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1-1200-2019-00044
- 备注/文号:德政办函〔2019〕28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0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省、市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以及《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拟于5月15日~22日对全县各乡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收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核实各乡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排查工作进度(已排查房屋数量)、排查工作质量、分类处置情况等。
(二)督促各乡镇加快排查工作,排查“七个重点”和“排查要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解决“群众不配合”“排查不入户”“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三)座谈了解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尤其对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分类处置方面,进一步摸清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加快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处置工作时限,确保在大汛和强台风发生前,全面排查到位、具体整改到位、防范措施到位。
二、工作安排
(一)人员分组
本次督导共分7个督导组,分别由县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领导带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5月15日~22日,具体出发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各督导组自行确定,并与乡镇联系对接。
(三)工作要求
督导组与各乡镇座谈,并至少随机核实乡镇1个村庄(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建局)。
(四)成果应用
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督导组报告内容进行汇总、分析,将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呈报县人民政府,我办将结合“收账”机制视情况进行通报。
三、其他事项
(一)督促指导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
(二)督导组车辆由各组长单位负责保障。
附件: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组名单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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