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0-0300-2021-00029
- 备注/文号:德政函〔2021〕6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4
浔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准浔中镇仙境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仙境村村庄规划(2020-2035)》(报批稿)(以下简称“村庄规划”)。
二、你单位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加大村庄规划宣传力度,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各类建设行为,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村庄用地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报批。
四、县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协调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各乡镇、各村做好规划的衔接,并将以上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用地布局;你单位今后要根据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做好村庄规划的修改和完善。
此复。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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