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2-00167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2〕16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7
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的报告》(德城建〔2022〕56号)及附件收悉。根据《关于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协调会议纪要》(德重专〔2022〕21号)精神,经审查,原则同意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019-350526-48-01-039432)建设单位由“德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恢复为“德化县雷峰镇人民政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52600385743X8)”。原批复《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德发改审〔2019〕106号)、《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审〔2022〕138号)的其他内容不变,《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蕉溪温泉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单位的复函》(德发改审〔2022〕49号)作废。请据此批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7日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局、林业局、文旅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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