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082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80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5
德化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官路广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德城投〔2021〕15号)及附件收悉。经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官路广场。
二、项目建设地点: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2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砖、绿化、给排水、景观工程、文化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照明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5.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2.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11万元,基本预备费21.88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自筹。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建设期限:2021年6月至2023年8月。
七、项目编码:2105-350526-04-01-220740。
八、节能审查:原则同意可研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风险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低,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十、项目建设必须做好土地、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工作。
审批要件: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编号:350526202100025);江西省国正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官路广场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请据此复函抓紧落实项目资金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5日
抄送:县政府办、教育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城管局、文旅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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