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2-0200-2021-00054
    • 备注/文号:德发改审〔2021〕52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5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EPC项目包(一期)节能评估报告审查的批复
    时间:2021-03-31 11:36

     德化县瓷艺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EPC项目包(一期)节能报告的函》(德瓷艺城投〔202110)及附件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审查,且编制单位已按照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EPC项目包(一期)节能报告》编制依据准确适用,内容深度基本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泉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泉节能办20185)的编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符合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较科学,评估结论基本正确,提出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原则通过该《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66842.16万元,总建筑面积60897.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陶瓷会展中心、陶瓷博物馆、城市广场,以及建设纵一路南段、纵二路、龙津南路、福坪路暨福坪路延伸段等5条市政路,总长3.17千米。 

    三、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及年综合能耗量: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电力、天然气、柴油、耗能工质新鲜水等。项目年用电量647.62万千瓦时、天然气4.22万立方米、柴油1608千克 ,新鲜水4.78万吨(不计入总能耗),年综合能耗849.45tce(当量值),年综合能耗1981.35tce(等价值)。该项目主要能效指标: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2.2kgce/m2.a,单位投资能耗12.71 kgce /万元,能耗水平基本合理。 

    四、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节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施工期节能措施、选用环保节能建筑材料、主要设备采用变频技术、增强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选用高效节能变压器和空调采暖设备、选用节能灯具、智能照明、电梯群控、地面雨水集中收集与利用、安装能耗在线监测分项计量装置等技术。节能管理措施包括: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设置能源管理监督机构,建立节能管理制度等。项目在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给排水设计和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电梯系统、燃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节能方案,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基本可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节能方案合理可行。 

    五、项目设计单位应依据本审查意见,按照法律法规、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 

    六、项目用能工艺及能源品种的选择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七、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一并作为申请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核)准文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批(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325 

      

      

      

      

      

      

      

      

      

    抄送: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商务局、水利局、统计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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