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4-00135
    • 备注/文号:德财〔2024〕95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3
    德化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时间:2024-10-09 14:48
     ××××部门:

    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批准了2023年财政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3年度决算。

    一、2023年度基本收支情况

    (一)总收支。2023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万元,结余分配××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本年支出××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批复文件作为你部门对预算执行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的依据,调整事项涉及会计处理的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的依据。

    (三)你部门应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开展账表一致性核查,确保部门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四)你部门应当自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15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五)请你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为落实部门决算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的要求,你部门应提前做好公开文档编辑、网络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统一于9月27日当天公开部门决算,并将本部门的决算公开网址和公开文档等反馈我局。除涉密单位外,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六)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得分××分,其中年初结转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请你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各项收支测算,科学合理估计当年年末结转结余数,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减少预决算差异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结转结余率和变动率;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

     

    附件:2023年部门决算批复表

     

     

        

    德化县财政局

                                  2024年913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9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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