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108-1001-2022-00050
    • 备注/文号:德财指标〔2022〕107 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6
    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27 09:00

    上涌镇、大铭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一)支持德化县大铭乡(生姜)创建农业产业强镇,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二)支持上涌镇门头村(德化梨)“一村一品”示范村发展特色产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二、抓好工作落实

    (一)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请大铭乡按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要求,于4月底前完善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核,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承担主体、资金补助等内容,并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拨付资金。

    (二)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请上涌镇政府按照“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一村一品”示范村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审核,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承担主体、资金补助等内容,并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及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拨付资金。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防止资金结余。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做好直达资金标识,强化监管,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12345平台作用,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德化县财政局                德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4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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