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1506-1300-2022-00081
    • 备注/文号:德城管〔2022〕81号
    • 发布机构: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1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01 15:28

     

    本局各股室(队,所),系统各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县自来水公司,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

        现将《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德化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城管部门职责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单位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后,接受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德化县城市管理系统应对我发生的地震和外发生对我造成一定影响的地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德化县城市管理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许金标(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郑耀辉(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林振阳党组成员、党委书记

    张诗煊(副局长)

            黄德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姚晓晖(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郑永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蒲贻强(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主任)

                林朱毕(四级主任科员)

     员:林晓蓉(办公室负责人)

    林月果(财务室负责人)

    刘炳铸(市政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林琼丽(园林风景管理股负责人)

    曾金墩(给排水管理股负责人)

    林德贵(燃气与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张经育(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

    邓秀清(执法综合股副股长兼法制股负责

    人)

    陈卫东(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刘华输(路灯夜景管理所所长)

    郑芳婷(党建办(党委办)负责人)

    黄玉敏(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负责人)

    陈德占(环卫处负责人)

    林水旺(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兼

    中队中队长

    林积庆(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廖萍萍(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

    苏青松(县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黄民贤(县物资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燃气与安全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林德贵同志兼任,成员主要包括安全股、办公室、工程、园林给排水股等相关人员。负责加强与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挥部对接联系,做好相关资料汇总及信息报送以及抗震救灾具体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为便于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开展,同时设置7个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综合协调

     长:郑耀辉(兼)

    副组长:黄德萍(兼)

    林朱毕(兼)

     员:林德贵(燃气与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林晓蓉(办公室负责人)

    刘炳铸(市政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林琼丽(园林风景管理股负责人)

    曾金墩(给排水管理股负责人)

    办公室、安全股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林德贵,联系电话:2255115513805935859

    主要职责: 

    1.负责保持与县政府或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保证局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及时参加政府或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会议;

    2.负责安排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

    3.根据应急保障指挥部指示,协调各小组成员的应急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系统对地震灾区进行人力、物力支援;

    4.审查城市管理系统有关震情、灾情的信息稿件,拟写城市管理行业领域抗震防灾、救灾的情况汇报;

    5.负责应急状态下城管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

    6.组建抗震救灾队伍,落实人员及救灾演练,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7.做好抗震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管理以及外援物资的接收、分发和转运工作;

    8.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市政设施组

     长:张诗煊(兼)

     员:刘炳铸(市政工程管理股负责人)

            曾金墩(给排水管理股负责人)

    刘华输(路灯夜景管理所所长)

    局市政工程管理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刘炳铸,联系电话:13600715516

    主要职责:

    1.快速组织力量实施对受破坏的城管部门管养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泵站、市政照明用电设施等市政设施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2.加强对所辖各泵站、滞洪区及排涝、排污等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3.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供气保障组

     长:郑耀辉(兼)

     员:林德贵(燃气与安全管理股负责人)

    苏青松(县广安天然气有限公司经理)

    黄民贤(县物资有限公司经理)

    燃气与安全管理股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林德贵,联系电话:2255115513805935859

    主要职责:

    1.指导灾区燃气场站开展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修复维护等工作;

    2.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灾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应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

    3.如燃气发生泄露,应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和物资,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现场禁止所有火种,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向逆风方向疏散;

    4.组织力量快速抢修燃气管道、调压站等燃气设施,避免灾害扩大,做好燃气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尽快恢复燃气供应,保证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基本需要;

    5.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市容公用组

     长:姚晓晖(兼)

    副组长:蒲贻强(兼)

     员:曾金墩(给排水管理股负责人)

    张经育(行政审核审批股负责人)

    陈德占(环卫处负责人)

    林积庆(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廖萍萍(戴云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

    给排水股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曾金墩,联系电话:13960298830

    主要职责:

    1.快速组织力量实施对受破坏的供水管线、污水管道、污水厂、自来水厂等重点部位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城市供水排水功能;

    2.组织对市区户外广告牌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业主单位及时加固、清理及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3.配合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垃圾转运,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环境整洁;

    4.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园林公园组

     长:郑耀辉(兼)

     员:林琼丽(园林风景管理股负责人)

    园林绿化管理股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林琼丽,联系电话:13645913622

    主要职责:

    1.协助在城市公园等空旷地带或应急避难场所安置受灾居民;

    2.对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城市公园进行管理,对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养护;

    3.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救援组

     长:郑永峰(兼)

     员:林水旺(综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兼一中队

    中队长

    陈卫东(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

    邓秀清(执法综合股副股长兼法制股负责人)

    李培源二中队中队长

    苏炜峰三中队中队长

    叶金渊(四中队副中队长)

    执法综合股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林水旺,联系电话:13860792297

    主要职责:

    1.接受县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2.协助属地和基层疏散群众,救助受困人员,配合其他职能组开展抢险,加强安全防护,预防次生灾害。

    3.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监督组

     长:黄德萍(兼)

     员:郑芳婷(党建办(党委办)负责人)

    林晓蓉(办公室负责人)

    党建办其他工作人员

    联系人:郑芳婷,联系电话:15959879353

    主要职责:

    1.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上报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2.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工作推诿扯皮、拒绝接收上级指令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3.根据局领导小组的指示,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7.5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7.0级以上、7.5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重要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重要地区为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平方公里的地区。

    (二)分级应急响应

    根据《德化县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级。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三级响应;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二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启动一级响应。

    (三)响应措施

    1.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后,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响应,根据指挥部指令,并应震中所在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要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后,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响应,7个应急工作组全员待命。领导小组组长参加县政府或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召集城管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会议;通报情况,并根据县政府指示,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快速、高效地执行各项抗震救灾指令。7个应急工作组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指令畅通。  

    3.应对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当我县辖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的地震应急响应级别,我局对应启动响应。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视灾情向厅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支援。

    (四)后期处置

        抗震救灾结束后,综合协调组牵头做好城管系统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市政设施组、供气保障组、给排水保障组、园林公园组及时修复灾害中损害的各类市政设施,恢复功能,无法修复的及时拆除,避免引起次生灾害;集中清扫应急避难场所,并加强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

    五、应急管理

    (一)临震应急

    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预报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单位对燃气、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市政设施、城市公园等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加固措施或防护措施。同时做好人员、物资准备。

    (二)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5.0级的地震;或邻近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发生有感地震或周边地区强烈地震严重影响本后,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对市政设施的的巡查监管,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人员、财产损失。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发生地震谣传事件后,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教育引导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不信谣、不传谣,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尽快平息地震谣传,严防事态扩大。

    (四)应急保障

        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抗震救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结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指导县级城管系统建立抗震救灾救援队伍,配备相应专业设备、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准备。

    (五)宣传培训和预案管理

        城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抗震救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参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抗震救灾演习,增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抗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城管局将根据级层面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对本预案进行及时修订、完善。

    六、附则

    抄送存档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印发

    单位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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