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项目征收启动通告
时间:2020-07-03 11:19 浏览量:

    德政〔2020〕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加快推进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项目建设,拟对小溪小区安置地土地、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依法实施征收,并先行开展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征收范围

    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东至魁榜小区、西至丁溪、南至山体林地、北至丁溪,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用途

    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项目建设需要。

    三、土地房屋现状调查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由德化县龙浔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进入拟征收现场,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其中涉及土地上房屋的,还将对房屋权属、面积、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积极予以配合支持。

    四、相关规定和要求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请相互转告。

    (一)抢栽、抢种青苗等地上附着物;

    (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三)土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或改变使用条件;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五)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项目实施具体单位

    本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指定龙浔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张光辉(联系电话:13850779289 ),经办人:黄敦明(联系电话:13506967596)。

    特此通告。

    附件下载:德化县小溪小区安置地工程征收范围图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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