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工程 已由 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德发改审【2020】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220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德化旅游集散中心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造价约2200万元,道路长度:381.773m,道路修建宽度:32.4m,车道数为双向6车道,汀溪中桥,总长51.33米,桥梁单跨为35米,给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400,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N600,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电信通信工程、绿化种植及养护,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工程总造价约2200万元,桥梁单跨为35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约2200万元,桥梁单跨为35米,属于中型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4252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不适用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7月28日09 时00分 00秒至 2020年8月 3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4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形式之一提交 。 ①现金形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德建招字[2020]027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1 ;
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
③泉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本地施工企业可采用缴存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文规定执行)。
④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8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德化县瓷都大道190号 ,邮编:365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06918966 ,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安吉路星光耀15#2407 ,邮编: /
电子邮箱: xmtyqz@126.com
电话: 0595-22567877/18859929197 ,传真: /
联系人: 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德化县龙鹏街117号
联系电话: 0595-23592029、0595-2352388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德化县浔中镇东埔口5号 (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 0595-2359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