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10:40 浏览量: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春季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资助对象精准认定工作 

      各校务必做好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和残疾学生的精准认定工作,主要通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简称“省比对系统”)开展。

      1.全国系统(可比对出省外户籍特别困难学生)。以3月底下发的本学期各学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为准。各校要重点关注全国系统的“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情况”查看,包括“中央下发”和“自采集”,对于确实不需要给予资助的名单,要及时填写“未资助原因”及“详细说明”,确保一个不漏。

      2.省比对系统(可比对出省内户籍特别困难学生)。全县已基本完成比对工作,个别还没完成的务必于4月13日前完成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导入,避免影响助学金的精准发放进度(最迟4月30日)。

      二、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1.资助类型

      包括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名单以2019年秋季的为基准,核实后增减)、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另外,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作(即“营养餐”)因寄宿生等不确定因素等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2.认定流程

      (1)受疫情影响,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尽量采用远程办公模式,减少近距离接触和人群聚集。

      (2)全国系统的“中央下发”名单和比对系统的比对结果,直接作为资助依据,无须提供申报材料,“自采集”名单须进一步核实。

      (3)2019年秋季已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闽教学〔2019〕21号文件的“量化认定和评审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要求,可直接作为资助对象,无须提供申报材料。

      (4)本学期高中、中职学校暂停使用福建助学APP,下学期恢复使用。

      3.发放名单

      (1)“四类兜底对象”(即国定省定建档立卡、低保孤儿特困、学生本人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以2020年春季全国资助系统的“中央下发名单”和“省比对系统”的比对结果为准,及个别提供线下真实、准确、有效佐证材料的困难学生,核实后形成最终发放名单(重点优抚对象子女参照2019年秋季受助的)。

      (2)“四类兜底对象”之外的一般困难学生,以2019年秋季已认定的名单为主要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别增减,形成最终发放名单。

      (3)参加“停课不停学”远程教学活动的学生均视为在校状态。2019年秋季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除已明确离校之外,一般均视为在园幼儿。

      4.集中支付

      新增资助学生可使用家长的德化信用社的普通储蓄卡,需在备注栏注明关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填报《2020年春季学期德化县农村信用社代发助学金补助明细清单》(一式二份),家长银行卡号等信息必须再三核对,确保无误,表格需学校盖章,经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后,于4月20日前送教育局资助中心审核,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管理平台余贞城老师。职校要用中职困难学生的中国银行资助卡。

      5.其他事项

      相关报表将按时间节点上传到“教育管理平台”“教育云盘-公共文档-学生资助中心-2020年春季学期报表”中,各校自行下载,并按要求报送。

      三、做好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各校参照《福建省学生资助工作风险提示清单》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参照《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做好学生资助档案整理,特别是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一人一档”工作,迎接省纪委、省扶贫办下半年脱贫攻坚工作验收检查。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全县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四、做好系统数据的填报工作 

      各校根据本次上报的学生名单,做好“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受助情况的录入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助业务数据录入并审核上报。高中学校应同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免学杂费数据并审核上报,同时报送《2020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情况表》纸质和电子档。本次数据录入审核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

      龙浔中心小学、浔中中心小学、三班中心小学等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下属完小、公民办幼儿园,并督促、审核、汇总好有关材料。

      德化县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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