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年(7-10)月份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资金的函
时间:2020-12-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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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浔镇、浔中镇民政办: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化县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2016〕92号)精神,(7-10)月份为龙浔镇、浔中镇特困失能老人提供902次政府购买助洁、助餐、助浴、助行等实体援助服务,现将2020年7月-10月份县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资金4.4198万元下拨给你们,专项用于社区2020年7月-10月份实体援助服务,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给对象服务后,按季度将资金拨给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二、要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被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龙浔镇、浔中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将确实困难的失能老人列入服务对象,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20年(7 -10)月份居家养老实体援助服务资金分配表
德化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抄 送:泉州市禾康智慧养老服务中心。 |
德化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5日印发 |
附件
德化县2020年7月-10月份居家养老实体
援助服务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 镇 |
次数 (次) |
县级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龙浔镇 |
539 |
2.6411 |
|
2 |
浔中镇 |
363 |
1.7787 |
|
合 计 |
|
902 |
4.41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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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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